贵阳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作者: 贵阳教育 【 转载 】 2020-05-07

5月7日,市教育局下发《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网上登记入学,但与以往不同,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和初中,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同时,符合条件的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所民办学校。


今年,我市继续坚持公办学校划片入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学校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结合区域教育布局调整、新建及改扩建小区、人口变化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学校招生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于需要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的,各区(市、县)教育局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以及教育督导等部门充分参与,规范划片工作程序,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相关结果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再予公布。新旧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继续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筹,报名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每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被填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的招生原则进行招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多余学位要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和初中,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在报名学生中产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原则上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录取锁定。


在规范招生方面,市教育局明确:

● 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 2020年全面取消义务教育特长生和各类特长班。

● 严禁学校设立“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招收中国国籍学生或面向中国国籍学生开设境外课程和使用境外教材;

● 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 严禁民办学校在编班和组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育教学时区别对待政府通过协议、约定、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录取的学生。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针对特殊群体,《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快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法,进一步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按照居住证(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的,应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探索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和分值梯度,确保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同时,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援鄂医疗队成员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要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积极做好教育扶贫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到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搬迁户子女就学衔接工作,并严格控制班额。同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负责制,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结合实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并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切实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和已复学学生的稳定就读工作。


市教育局明确,贵安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可按原有方式执行;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原有政策执行;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双龙社会事业发展局与南明区教育局协商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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